关于推荐辽宁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来源: AnyBody | 日期: 2021-02-02 | 点击: 8666 | 打印本页 | 返回列表  

根据辽宁省妇联《关于开展辽宁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辽妇通[2020]55号)文件要求,现对抚顺市妇联研究拟推荐单位及人选予以公示。

抚顺市望花区妇联、抚顺市抚顺县石文镇妇联、抚顺市新宾县上夹河镇妇联、抚顺市清原县敖家堡乡于家堡村妇联,拟推荐为辽宁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单位。

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主席刘仁凤,抚顺罕王商场有限公司总经理、抚顺罕王商场有限公司妇委会主任申立梅,抚顺市新抚区站前街道富平社区党委书记、妇联主席黄杰,抚顺市望花区朴屯街道妇联主席生晨,抚顺市东洲区老虎台街道惠民社区妇联副主席张秀,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隆顺社区党委书记、妇联主席吴昌杰,拟推荐为辽宁省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候选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市妇联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情况,反映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来信地址:抚顺市妇联组宣部

联系电话:52650274

电子邮箱:fsflxcb@163.com

抚顺市妇女联合会

                                 202122


版权所有:抚顺妇女联合会  邮 箱:fsflxcb@163.com  
技术支持: 英特企业在线
辽公网安备 21040202000081号   辽ICP备120005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