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抚顺市委政策研究室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 AnyBody | 日期: 2021-05-28 | 点击: 10866 | 打印本页 | 返回列表  

第一部分 中共抚顺市委政策研究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抚顺市委政策研究室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分单位)

三、2020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20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2020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六、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八、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20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九、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中共抚顺市委政策研究室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抚顺市委政策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组织全市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咨询论证,为市委决策提供依据、建议和方案。

2.组织对全市中长期发展思路研究和咨询论证,负责起草市委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建议。

3.根据市委安排,组织或参与起草市委向上级党委的有关工作报告和重要会议文稿。

4.组织撰写宣传阐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推进振兴发展的文稿。

5.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党委系统的政策研究、决策咨询工作,负责全市新型智库建设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6.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财经工作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处理市委财经委和市委改革委日常事务工作。

7.组织开展全市经济领域和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统筹协调预算安排和执行、金融以及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有关方面的重要事项。

8.组织分析全市经济形势,了解、掌握并及时反映全市经济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情况及问题,收集、编发和上报有关重要信息,为市委决策提供建议。

9.推动、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和市委财经委、市委改革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10.牵头筹备市委有关经济工作和改革工作的重要会议,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文件和重要文稿。

11.完成市委和市委财经委、市委改革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抚顺市委政策研究室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中共抚顺市委政策研究室部门预算公开表

  中共抚顺市委政策研究室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超链接)


第三部分 中共抚顺市委政策研究室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抚顺市委政策研究室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抚顺市委政策研究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是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无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住房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及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中共抚顺市委政策研究室及所属单位2020年收支总预算437.76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中共抚顺市委政策研究室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437.76万元,比上年增加171.92万元,增加6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437.76万元,同比增加171.92万元,增加64.7%;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无;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无;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无;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无;政府住房收入无;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无。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逻辑性错误奖金项目金额报多,年终决算时将返还财政。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中共抚顺市委政策研究室部门总体支出437.76万元,同比增加支出171.92万元,增加64.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4.42万元,76.6%;项目支出减少12.5万元,减少50%由于逻辑性错误奖金项目金额报多,年终决算时将返还财政。

 

二、关于中共抚顺市委政策研究室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抚顺市委政策研究室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437.76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行政事业性收费,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37.76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0.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94万元等;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82.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5万元,项目支出12.5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中共抚顺市委政策研究室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37.76万元,比上年增加171.92万元,增加64.7%。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逻辑性错误奖金项目金额报多,年终决算时将返还财政。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中共抚顺市委政策研究室财政拨款支出437.76万元,同比增加支出171.92万元,,增加64.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4.42万元,增长76.6%;项目支出减少12.5万元,减少50%由于逻辑性错误奖金项目金额报多,年终决算时将返还财政 

三、关于中共抚顺市委政策研究室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抚顺市委政策研究室及所属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5.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2.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5万元。

    人员经费382.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3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中共抚顺市委政策研究室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国公出国(境)费用无。2020年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3万元,公务接待费未变。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根据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有关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有关规定,压缩了三公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中共抚顺市委政策研究室机关1个,无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2.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中共抚顺市委政策研究室无政府采购预算拨款。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中共抚顺市委政策研究室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拨款。但是在项目支出中有0.6万元的劳务费,一部分是向抚顺市决策咨询委员支付课题评审费用,每人500元,共6人,合计0.3万元。 另一部分是向省、市经济社会方面的专家、学者支付课题评审费用,每人500元,共6人,合计0.3万元。由于金额较小,所以在劳务费中列支。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12月,中共抚顺市委政策研究室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无。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共2个单项,12.5万元,所以项目支出纳入绩效目标,2个绩效考核支出项目。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0年中共抚顺市委政策研究室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及没有政府采购表,因此“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预算明细表”、“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明细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表”、“ 政府采购表”、“政府购买服务表”,五张表中没有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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