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抚顺市妇女联合会部门 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AnyBody | 日期: 2023-01-18 | 点击: 11382 | 打印本页 | 返回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3年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3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2023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2023年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3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2023年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2023年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抚顺市妇女联合会主要职责因文件为涉密文件,因此不予公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抚顺市妇女联合会没有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

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超链接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抚顺市妇女联合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本部门2023年收支总预算402.6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02.6万元,比上年增加87.18万元,增加27.64%,增加主要原因:绩效入工资,人员经费增加;按照资金来源划分,财政拨款收入402.6万元,比上年增加87.18万元,增加27.64%,增加主要原因:绩效入工资,人员经费增加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2023年,本部门总体情况支出402.6万元,比上年增加87.18万元,增加27.64%,增加主要原因:绩效入工资,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94.1万元,比上年增加94.18万元,增加31.4%,增加主要原因:绩效入工资,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8.5万元,比上年减少7万元,减少45.16%,减少主要原因:财政经费压缩。 

二、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2.6万元,收入预算按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402.6万元。按功能支出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92万元;按经济支出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3.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37万元,项目支出8.5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3年,抚顺市妇女联合会收入预算402.6万元,比上年增加87.18万元,增加27.64%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3年,抚顺市妇女联合会总体情况支出402.6万元,比上年增加87.18万元,增加27.64%

三、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3.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37万元。

人员经费374.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交通费用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38.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四、关于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数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同比减少21.0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9.4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3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12月,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具体包括:机要通信与应急保障用车1辆。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3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2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8.5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支出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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