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抚顺市档案馆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AnyBody | 日期: 2024-02-02 | 点击: 1655 | 打印本页 | 返回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4年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4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2024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2024年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4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2024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直机关和其他接收范围内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及其他载体的档案资料和市区域内城乡建设档案的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和档案解密开放利用工作。

(二)负责市委、市政府及市直部门制发的政策性、法规性、规范性文件的收集和向社会公开服务工作。

(三)负责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建设工作。

(四)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五)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次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抚顺市档案馆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住房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4年收支总预算382.15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382.15万元,比上年减少41.1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单位参公,事业人员分流。

二、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2.15万元,收入预算按来源分为:财政拨款382.15万元。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82.15万元,按功能支出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7.5万元,社会保险就业支出89.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34万元;按经济支出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7.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万元,资本性支出0.2万元。

 三、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7.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7.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54万元。

人员经费341.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2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万元。同比减少0.5万元,原因是:财政要求压缩公用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市档案馆机关运行经费为56.0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312月,市档案馆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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