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4年抚顺市社科联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抚顺市社科联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抚顺市社科联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抚顺市社科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抚顺市社科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抚顺市社科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抚顺市社科联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抚顺市社科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抚顺市社科联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4年抚顺市社科联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4年抚顺市社科联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2024年抚顺市社科联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2024年抚顺市社科联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4年抚顺市社科联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4年抚顺市社科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4年抚顺市社科联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2024年抚顺市社科联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2024年抚顺市社科联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决策部署。
2.组织全市社会科学工作者,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教育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听党话、跟党走。
3.指导、管理和协调所属市级社会科学类社会组织工作,加强与党政机关、党校和科研院所等部门的联系和协作。
4.组织引导全市社会科学工作者立足实际,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5.组织和指导全市社会科学界学术交流,组织开展抚顺社会科学界与国内外学术组织交往合作。
6.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抚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研究和协作攻关,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打造新型社科智库。
7.承担抚顺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
8.负责全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工作。
9.组织开展社会科学宣传普及工作,推进社会科学普及网络和宣传载体建设。
10.培养造就社会科学人才,反映社会科学界的愿望和要求,维护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11.参与我市社会科学政策、法规和规划的制定。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抚顺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24年部门预算市本级预算,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社科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与住房保障支出。
本部门2024年收支总预算130.56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30.56万元,比上年减少27.62万元,减少17.46%,减少主要原因:退休2人,人员经费减少;按照资金来源划分,财政拨款收入130.56万元,比上年减少27.62万元,减少17.46%,减少主要原因:退休2人,人员经费减少。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2024年,本部门总体情况支出130.56万元,比上年减少27.62万元,减少17.46%,减少主要原因:退休2人,人员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23.56万元,比上年减少27.62万元,减少18.27%,减少主要原因:2人退休,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7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变化。
二、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0.56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0.56万元。按功能支出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5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1.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7万元。
三、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3.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1.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7万元。
人员经费111.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在职个人取暖费)、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10.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四、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市社科联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市社科联使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日常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市社科联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4年市社科联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市社科联无国有资产。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1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7万元。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无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中没有“三公”经费、政府性基金支出、债务支出、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事项,相应表格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