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市妇联召开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城区、街道和社区妇联主席以及部分街道党工委书记等30余人参加会议。与会人员结合实际,畅谈了妇女工作的感受,并对社区妇女工作机构设置、街道建立“妇女之家”等方面问题建言献策。
市妇联主席杨晓琳传达了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在辽宁调研期间有关讲话精神,并对基层妇联组织“有人干事、有阵地做事、有经费办事、有活动开展”进行了重点解读。杨晓琳要求,基层妇联组织要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吸纳女能人、热心人和实力人加入到社区妇联,担任兼职副主席和执委,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要设定明确的工作任务和目标,以妇联名义开展特色、亮点和不可替代的活动;要拓宽经费渠道,“多条腿”解决基层妇联工作经费问题。她强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做到“五有”,即有热心工作的基层妇联主席、有过硬的骨干队伍、有功能实用的服务场所、有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有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共同推动我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迈向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