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妇联、团省委、省律协联合举办宣传贯彻《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培训
来源: AnyBody | 日期: 2021-01-06 | 点击: 13605 | 打印本页 | 返回列表  

12月19日,由辽宁省妇联、共青团辽宁省委、辽宁省律师协会主办,沈阳市妇联、沈阳市律师协会协办,辽宁省律师协会公益与公共法律服务专门委员会承办的“守望相助  与法童行”宣传贯彻《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培训在沈阳召开。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挂职)陆颖佳、权益部副部长王梓,共青团辽宁省委权益部部长徐进,辽宁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何可人,沈阳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刘锐,辽宁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副主席孙长江,辽宁省律师协会公益委主任张志毅以及全省公益委委员,共计14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由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候德生主持。


辽宁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副主席孙长江致开幕词,提出要努力开创公益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不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益委张志毅主任号召更多的律师积极参与公益与公共法律服务,为助力辽宁完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力量。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做题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监护制度与学校保护的理解与适用”的授课,重点围绕“未保法修法过程与特点”“主要内容与制度”“监护制度的理解与适用”等方面做了生动、深刻的主题分享。


陆颖佳副主席、刘锐副主席在培训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扛起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政治责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维权的全过程。下一步,省、市妇联将不断加大与省律师协会的工作联动,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和行业特点,强化普法宣传、问题导向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各项机制的落实。发挥“联”字优势,联合各方面力量,在预防上做文章,在日常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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